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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7 | 个人真实经历,血泪控诉安邦;个人无奈,法律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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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劳动报酬  垫款  安邦  无奈 
 

    实事求是地讲,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在劳动部的正确领导下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不懈努力之下,社会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大大减少,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劳动者的地位显著提高。我国政府保护劳动者的工作取得了举国瞩目的成就。更令所有劳动者振奋的是,随着今年《劳动合同法》和新的《劳动仲裁法》的颁布与实施,劳动者有了更加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但是我没有想到,有朝一日竟让我深刻、充分体验了一次作为弱势群体的无奈无助……

    我深刻认识到,劳动者依然是一个弱势群体,有些用人单位漠视劳动者权利的现象依然比较严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尊严遭到了少数用人单位不断地挑衅。

    我就是一名受害的劳动者。

    我被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产险”)恶意拖欠工资已一年有余。在此期间,我不断地与公司的各级领导联系、反映,并恳求支付报酬,但是公司的态度一直非常冷漠不予理睬。一名普通劳动者在这样一个强大的公司面前体会到的只能是渺小和无助。由于长期没有收入,我的家庭举步维艰、生活困难、非常拮据。全家人为此伤透了心。我的父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糖尿病,本早有计划作一次心脏手术,就是因为我被安邦产险这样长期拖欠工资,父亲不愿加重家庭负担而将手术一再拖延。

    我原在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工作,由于工作认真努力,被评为平安产险山西分公司2005年度优秀员工。后来跳槽到华安产险山西分公司。2007年3月安邦产险山西分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欲在临汾市开设分支机构而正在为分支机构寻找负责人。经人介绍,安邦产险山西分公司总经理秦岭与我面谈,聘我为安邦产险临汾支公司的负责人,并签订了授权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2007年4月11日至2008年4月10日。

    2007年5月底,我开始在临汾着手筹备工作,选职场,签合同,跑业务,招员工,与筹备工作相关的各个环节方方面面都予以细心地解决。因为公司地筹备款直到七月份才下拨,为了工作顺利开展,前期的各项费用一直都是由我个人先行垫付。后来总经理秦岭告诉我,保监会关于机构负责人的审批有一定的要求,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其中之一为必须具备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由于我不符合这个条件,所以只能将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张金平作为临汾负责人上报给山西保监局。同时秦岭承诺实际的负责人仍然是我,并随后将公司的筹备款打入我的个人账户,由我进行支配用于筹备工作。

    招聘的员工于七八月陆续到岗,并由我组织进行学习培训。关于员工入司、签订劳动合同及报酬标准、发放等相关事项,我多次咨询分公司,当时总公司下派至山西分公司的领导组(总公司为支持山西分公司有关分支机构的筹备、设立工作,专门从总公司抽调了数名工作人员组成领导组,到山西分公司进行现场指导)成员王重给我的答复是,等分支机构通过了保监局验收,一切步入正轨后才能办理入司、签订劳动合同手续,进而才能确定薪酬标准并予以发放。但是由于保监局直到2007年11月16日才对临汾进行现场验收并于12月上旬批准临汾开业,因此所有员工在半年的时间里一直未领到任何劳动报酬。期间,作为上报给保监局的“临汾负责人”副总经理张金平三次来到临汾了解筹备情况,我将员工无收入的情况向他作了介绍、汇报,并希望他能协助解决,但没有任何结果。2007年11月27日,山西分公司召开四家验收机构负责人会议,会上我再次郑重地提出员工收入问题并要求予以解决,但仍然没有引起任何理睬。

    与员工情况相同,我也一直没有能按时领到安邦的劳动报酬。当时秦岭向我承诺每月保底工资2000元,但事实上公司只向我支付了四月、五月两个月的工资,后来就无故停止了发放。九月、十一月两个月又莫明其妙地各发了1000元。公司只向我解释说总公司调整相关政策,所有机构负责人地底薪全部变为1000元/月,除此之外,再无任何说明。

    另外,公司下拨的筹备款只有25,000.00元,远远不能满足六月到十一月半年的筹备工作需要。对于这种情况分公司是非常清楚的,张金平向我承诺先由个人垫付,以后公司再给予解决。出于对公司信任,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我四处借款,及时满足了公司工作需要。前后我总共垫支的款项金额为一万五千五百余元。

    没有收入又背负外债,这让我和我的家庭不堪重负;没有任何报酬让所有员工无法继续维持生计——有好多员工是农村出来打工求生的。在反复向公司反映无果的情况下,2007年12月,面临元旦和春节两大节日,我和所有员工无法继续承受,无可奈何之下,开始与公司正式交涉,要求限期解决。

    公司的态度非常冷冰,让所有人收拾各自物品回家等候通知。直到2008年1月底(农历春节前夕),公司才派人向部分员工支付了1500元/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了结,并要求拿到钱的员工出具一份书面声明,表示与公司再无任何关系。六个月的辛勤劳动换来的只有1500元,安邦的做法令人寒心。

    对于我的问题,公司没有任何答复、置之不理。2008年2月18日,公司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撬开临汾职场的门锁(公司职场的钥匙由我保管),开始营业,并重新招聘员工。3月公司收走了我垫支款项的票据。在我的劳动合同到期后,4月12日,分公司派来曹副总向我传达公司的意见:公司拒绝支付垫支的款项和劳动报酬,并要求我出具一份“与公司结算清楚,无任何关系”的书面声明。

    作为一个弱小的个体,我实在无力与公司抗衡,对公司的种种做法只能默默承受,无可奈何。无论我据理力争,还是苦苦哀求,公司始终置若罔闻。法律与政策,在公司面前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形同虚设。

    每一名劳动者的背后都有一个家庭,所以关注劳动者,保护劳动者,是保护人权、建设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党和国家对劳动者问题的重视也说明了这一点。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作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劳动人民并不渺小。举世瞩目的奥运会即将在祖国首都召开,这是全国人民的骄傲,也是世界对中国文明进步的认可。我多么希望能分享其中的快乐。

    依法治国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自从党的十五大郑重提出依法治国以后,法制不断完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劳动者、消费者、患者等这些以往的弱势群体成为法律的重点保护对象。希望象安邦这样无视法律的用人单位能改变错误观念和做法,能够在遵守法律方面象一个真正的大公司,在社会上起到文明标榜、先锋带头的正面而积极的作用。

我的问题仍然被安邦蛮横、恶意地拒绝和拖延……不知出路在何方……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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